2022-02-09 16:14:14
本报讯(记者邱浩)秋季学期即将开学,昨天,桂林市发展改革委与桂林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桂林市城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午间住宿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明确我市城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午间住宿最高收费标准为150元/月·生,比原标准降低了26元/月·生。
根据《通知》,午间住宿收费是指城市非寄宿制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安排学生在校内宿舍休息并实施有效管理而收取的费用。午间住宿费按月收取,不足半月按照半月计算,超过半月不足整月,按照整月计算。午间住宿费主要用于校内午间住宿有关设施的购置、维护以及水电、午托管理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支出。
《通知》特别明确,城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和农村地区(县城及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午间住宿费。
(文章来源:桂林晚报)
文章来源:桂林晚报